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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申请 Refugee status

  加拿大的难民体制为那些目前在加拿大境内或正在入境加拿大具有被迫害恐惧或离开加拿大返国会使其处于危险之中的人提供法律保护或庇护措施。

  如果你觉得如果回到自己的祖国或通常居住的国家,你可能会面临遭受折磨、或者遭受生命的风险、或者遭受残忍和不寻常待遇或处罚的风险,那么你可以作为难民在加拿大寻求保护。难民申请程序繁琐,审查严格,需审慎对待。

申请资格认定

  一般情况下,难民申请由境内移民部办公室或海关入境官员初步审核,看是否满足基本要求,再决定是否可将申请案例引荐给加拿大难民保护局RPD(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加拿大移民和难民署IRB(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RPD/IRB是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指定的独立机构,通过庭审,详细认证难民申请人提供的各项证据、事实和法理,确认是否构成真正难民。

加拿大难民分类

  加拿大难民分为两类:

  第一类:公约难民(Convention Refugees),离开了自己的祖国或居住国,因下列被迫害恐惧(well-founded fear of persecution) 情况而无法返回该国:

  • 种族 (race)

  • 宗教 (religion)

  • 政治观点 (political opinion)

  • 国籍 (nationality)

  • 特殊社会群体,如性向、同性恋 (being part of a social group, such as women or people of a particular sexual orientation)

  第二类:受保护人士  (Protected Person),难民申请人如果回国,可能会面临下列风险:

  • 虐待(danger of torture )

  • 生命危险 (risk to their life)

  • 残忍/异常处置,或惩罚 (risk of cruel and unusual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申请难民要在难民申请表格和材料里清晰说明下列信息:

  • 个人背景

  • 个人家庭

  • 申请难民的原因

  下列情况的难民申请人不符合难民申请资格,其难民申请将不会被引荐到RPD/IRB审理:

  • 收到离境令(removal order)的人士

  • 在其他国家被认定为公约难民,并且可以返回该国家

  • 已被加拿大批准为被保护人士

  • 从美加边境进入时

  • 由于安全因素 、刑事犯罪 、违反人权事件,被加拿大列为不得入境人士

  • 以前有难民申请,但由于不符资格,没被引荐到IRB的人士

  • 以前有难民申请,但被IRB拒绝的人士

  • 以前有难民申请,但主动放弃出庭或撤销的人士

  • 违反安全第三国协议的人士 (Safe Third Country Agreement)

  安全第三国协议(Safe Third Country Agreement)由美国和加拿大签署,该协议指明难民申请人须在到达双方任何一国后,应优先在到达国申请难民保护,而不得再转往对方国家申请难民。也就是说,从美国陆路(除非用其他手段入境)入关加拿大是不允许在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的。除非难民申请人具有下列特殊情形:

(1)申请人在加拿大有亲属,亲属包括:  spouse,legal guardian,child,father or mother,sister or brother,grandfather or grandmother,grandchild,uncle or aunt,nephew or niece,common-law partner,same-sex spouse),且该亲属年龄18+ ,有加拿大身份( Canandian/PR/Protected Person, 难民申请in IRB process,in H&C process, 有效学签/工签);
(2)申请人是无父母陪伴的未婚未成年儿童:父母不在美国或加拿大;
(3)申请人拥有加拿大合法身份:有效Visa, 有效学签/工签, 加拿大旅行文件 (Canada Travel Docs),护照有有效美国签证(但加拿大免签);
(4)申请人的公共利益,如:在美国或第三国可能面临死刑判决。

难民的申请时机 

  难民的申请时机有两个,一是在加拿大境内时,向加拿大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地方办公室提出难民申请;二是在加拿大入境口岸(某个机场、陆路或海港)入境时,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提出难民申请。
 

难民申请流程1-境内申请

  加拿大境内的难民申请人,如果有充足理由,无论是否拥有加拿大合法身份(Visa, Work Permit, Study Permit, Visit Record,TRV )都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难民。

  加拿大难民申请程序与3个政府机构有直接关系:

(1)加拿大IRB-RPD移民和难民委员会难民保护处

  • 审核难民申请理由表(BOC)

  • 举行难民申请听证会

  • 裁定难民申请是被接受或是被拒绝

​(2)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

  • 对提出难民申请的申请人,在入境口岸进行资格验证,做出决定

  • 对加拿大边界,执行安全检查和管制

  • 对难民申请失败的申请人,安排离境驱逐程序

  • 当难民申请人身份不能被确认、被认定可能对加拿大社会造成威胁,或被认定不遵守加拿大移民法的某条规定时,加拿大边境服务局 (CBSA) 官员有权行使拘留

(3)加拿大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

  • 决定您在加拿大境内是否有资格提出难民申请

  • 审理工作许可和临时联邦医疗保险

  流程:

  1. 在去加拿大地方办公室之前,填写好难民申请材料  

  • 通用申请表 Generic Application Form for Canada [IMM 0008] 

  • 家庭成员表 Additional Dependents/Declaration [IMM 0008DEP]

  • 背景声明表 Schedule A – Background/Declaration [IMM 5669]

  • 境内难民申请表 附表12 Schedule 12 – Additional Information – Refugee Claimants Inside Canada (IMM 0008 – Schedule 12) 

  • IRB难民申请表 Basis of Claim (IRB) 完成 inland office: on the day of your eligibility interview/ PoE claim :to the RPD for each family member, no later than 15 days after the date your claim was referred

  • 移民代理表 Use of a Representative [IMM 5476]

  • IRB难民申请人联系方式 Notification of Client Contact Information

  2. 到加拿大移民部的地方办公室提交材料
  向加拿大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 (IRCC) 办公室递交填好的表格。最好在上午10点之前到达。如果语言不通,请与一位英语或法语口译人员一同前来。移民官审核了材料的完整性后, 将安排资格面试,包括初审难民面试日期、难民申请确认函、难民/移民体检说明。
 

  3. 初审资格面试
  按照指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试目的是审核你的难民申请合理性。如果初审过关,你将收到引荐通知函(Confirmation of Referral Letter),代表你的难民申请将转送IRB进行二审聆讯。听证会日期一般定于60天内举行。

难民申请流程2-海关入境处CBSA申请

  申请人在进入加拿大机场、港口、或陆路边境时申请难民 ,海关官员会让你填写一套难民申请表格。  申请人在入境口岸完成难民资格的面试。如果你被认为有资格进行难民申请,你会收到:

  • 一份难民申请理由表 (BOC),必须在15天内填妥此表格,并递交给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IRB(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 听证会日期

  海关官员会让你填写一套难民申请表格。如果一切正常,你将收到一封转案通知函 (Confirmation of Referral Letter)和一份空白的IRB难民申请表( Basis of Claim ) ,代表你的难民申请将转送IRB进行二审聆讯。出关后,难民申请人需在15天之内,提交IRB难民申请表(Basis of Claim)到难民保护厅RPD (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 )。

准备难民听证 (Prepare for Hearing)

  你必须在听证日的10天之前,提交见证人清单和证据。
  为支持你的难民申请,你必须收集并提交所有相关证据,包括援引原居国人权状况信息 ( COI,the Country of Origin Information)。请参考IRB网站提供的公开的有公信力的 “全球各国档案库” (NDPs,the National Documentation Packages),查阅整理你国家的人权相关情况参考资料。RPD 在审核难民案例时会在将其中的信息作为重点参考。这些被援引的系列文档将视为庭审证据。


证据收集
  文件无论真假比如假护照,支持你论点的文件。出席听证会前的第10天这是向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 (IRB) 提交证据和相关文件的最后期限。

  

主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清晰的官方证件复印件, 包含姓名和出生日期。注意:任何原件都有可能被要求在出庭时出示,因此要在出庭时,随身携带。

  • 护照 

  • 身份证

  • 旅行证件

  • 出生证 

  • 驾照 

  • 军人证

  • 专业和宗教团体成员卡

  • 其他证件 

  • 教会记录

  • 学校成绩单和证书 

  • 结婚证

  • 政治团体/社会机构会员证/党证

  

其他相关证据 
  提交与你申请有关的和有利的证据。如下列证据:

  • 证明本人诚信可靠

  • 证明在原居国被迫害恐惧真实存在

  • 证明个人单独面临风险,而非普遍存在

  • 证明政府不能提供保护,而且搬迁至其他地区也不能合理或安全生活

  • 政治团体证件

  • 医疗或心理报告

  • 警察报告或档案

  • 商业报告

  • 新闻剪辑

  • 签证

  • 旅行票据-机票,火车或汽车票

  • 证人誓词

  • 照片

  • 针对你本人的笔录或记录暴力威胁记录

  • 以往事件文档

 

原住国的条件
  这类证据包括与你相关申诉的可受尊重的资源提供的国家条件文档,如:政治、社会、文化、经济、人权条件。IRB将参考这些信息做出最后判定。
  IRB为全球各国制备有国家档案文库/NDPs(National Documentation Packages)。该内容时常更新。NDP是对外公开的信息,每份NDP都附有节选内容,便于查询。建议引用时使用与你国家相关的最新的文档,而非过期的文档。即使你可能不完全苟同NDP的全部内容,但NDPs 是难民听证的不可多得的一部分重要证据。
  IRB官员(The member)有可能会使用其他文档,例如:IRB智库文件(the IRB Research Directorate),媒体文章,或其他人权组织报告。如果IRB官员发现其有参考价值,文档的复印件将在听证前送达给你参考。


见证人清单
  邀请你难民申请的知情人作为见证人出庭,有利于你听证申诉获得成功。见证人将会出庭回答IRB官员的提问。
  需在难民听证前10天提交每位见证人信息:

  • 联系信息,地址,电话,传真

  • 简述见证内容和目的

  • 需要出庭见证时间

  • 与难民申请人关系

  • 出庭方式:本人,视频,或电话

  • 是否需要翻译,翻译语言指定

  • 如果证人是专家,请说明他们的资质

  • 签字的见证人内容综述

 

张身份证照片(含在加拿大的家庭成员)
  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生日


体检要求 
  你和你的家庭成员,必须完成体检。

 

提交证据

  提交BOC表后,你必须收集整理支持文件和公证人名单,在开庭10天前,提交2份拷贝给RPD。
  第一步:如果文件非英文,必须进行认证翻译
  第二步:打印,扫描,复印在A4纸上,使用12点字形字模 ,文字要可读
  第三步:文件打包成册,每个页码要排序 1,2,3,4,5,6.。。 首页写申请人姓名,地址,日期,文件号,文件清单,目录
  第四步:复印留档,自己一份,代理一份,RPD两份
  第五步:提交方式,可以本人提交/邮寄/Fax (少于20页) /使用加拿大邮政的EPost在线提交
  第六步: 部长代表有两种方式参加听证,出庭 (10天前收到 Notice of Intervention,含有收件地址)或文字建议,因而,部长代表也要有一份材料备份,你要及时通知RPD递交进展
  第七步:携带所有证据原件,以备听证时查询

RPD难民听证流程

  如果你的申请无有大碍,IRB将发送听证通知 (Notice to Appear ),通知你何时,何地,举行听证。有成人陪伴的12岁以下的家庭成员无需参加听证。

  流程:

  1. 听证正式开始(The hearing begins)。IRB官员将介绍出庭的所有人员。说明听证流程。难民申请人要宣誓,声明将在听证中如实陈述和回答所有问题。
  2. 展示证据(Exhibits are numbered)。IRB官员按你提交的证据编号,在听证中逐一展示,并审查你携带来的所有原件。
  3. 出庭作证 (You will testify)。你将被质询一系列关键问题,由IRB官员,部长代表,和难民申请人代表交结发问。
  4. 证人出庭作证(Witnesses will testify)。在完成对申请人的诘问后,见证人就要出庭作证了。见证人是要单独呆在另外的房间内,不在庭审现场,直到你完成诘问。见证人将,逐一进入听证厅,作证。
  5. 最后结辩(陈述)(Comments / Representations)。见证人完成后,申请人和申请人代理将做最后陈述,说明为什么你的案例应该被接收认可。部长代表也会对案件做最后评述。
  6. IRB官员做出结论(The member will make a decision)。IRB官员给出口头结论或通过邮寄告知结论。无论如何,你将收到正式结论Notice of Decision告知你是否获批还是被拒,及被接受或被拒理由。同时,移民部IRCC和海关署CBSA也会收到同样一份结论通知。如果被拒,被拒通知函将告知你是否可以有机会到RAP,Refugee Appeal Division申诉,或到联邦法庭进行复议。
  听证后,IRB将决定批准或拒绝你的难民申请。

如果IRB批准了你的难民申请

  如果IRCC/CBSA代表对IRB的结论持有不同意见,他们有可能在15天内申诉到的RAD,或请求免除联邦法庭复议机会。这种情况下,你将获得通知,并准备回应这些后续操作。
  难民申请被接受:部长代表并没有在15天内就裁决结果提出提出异议上诉,申请人就可向加拿大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申请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如果IRB批准了你的难民申请,你将获得受保护人士身份 (“protected person” status),容许留在加拿大,并申请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PR,填写提交移民申请材料:

  • 移民申请表 Generic Application Form for Canada [IMM 0008]

  • 家庭成员表 Additional Dependants/Declaration [IMM 0008DEP]

  • 难民申请人申请移民 附表14 Schedule 14 – Protected Persons and Convention Refugees (IMM 0008 – Schedule 14)

  • 背景声明表 Schedule A – Background/Declaration [IMM 5669]

  • 家庭信息表Additional Family Information [IMM 5406] 

  • 2张护照照片 2 passport-sized photographs

  • 护照/旅行证件/或身份证明 复印件 Photocopies of their passport, travel documents or identity documents

  • 难民身份/家庭关系证明 Photocopies of documents that prove their relationship to the protected person

  • 移民代理表 Use of a Representative [IMM 5476]

如果IRB拒绝了你的难民申请

  如果人在加拿大,难民申请/移民申请被拒,申请人有可能尝试下列选择:

  选择1:自愿离开加拿大。
  选择2:向RAD提起申诉。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判决书(Notice of Decision)后,如果你对被拒结果不满意,你可能可以在15天之内,向IRB的RAD申诉部门进行申诉。注意下列时间节点:
  15天之内提交加拿大难民申诉请求表到RAD
  30天之内提交申诉理由到RAD
  RAD将等待15天,通知移民部代表,等待其回应
  如果移民部决定干预,则会提供更多补充说明材料
  RAD等待15天,让你对移民部的观点给与回应
  RAD对你的申诉做出最后裁决
  选择3:如果IRB不批准你向RAD进行申诉,你可以到加拿大联邦法庭进行司法复议。
  选择4:向加拿大移民部IRCC提交 “遣返前离境风险预估表”(PRRA,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证明离境风险和离境的不可行性。
  难民申诉失败,申请人将面临CBSA的Removal Order,并获通知有权申请PRRA。申请人如不愿意离境,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提交 (15天,CBSA直接送达,22天,CBSA 邮寄方式),再用15天补充说明离境困难的材料证据。如PRRA获批,申请人则可以免除Removal Order离境令的约束,留在加拿大。
  选择5:申请“人道同情” 成为加拿大申请永久居民(H&C 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Considerations)。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H&C人道同情申请渠道获得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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